致网吧新空气各分站读者: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网吧新空气的关怀与支持,由于我们不能在全国各地有效的分布我们的编辑与采访人员,所以本站的城市分站采取的是合作的形式。各城市分站自运营起更新较为缓慢,并不能为广大网吧新空气的忠实网民在第一时间带来详细的当地新闻及当地行业政策;同时部分分站还出现了报毒现象。在这里网吧新空气向大家致歉。
为了给网吧新空气的网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现在网吧新空气决定关闭所有城市分站,同时也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谢谢!

致网吧新空气分站管理人员:

由于所有的分站管理人员,在运营分站期间均没有符合双方签定的《网吧新空气分站代理合约》之中的第4条第5点:乙方须在签署本合约后在一周的时间内完成对分站内容的添充。同时,在随后的运营期内乙方须每日对所管辖的分站进行内容更新(每日至少需要对分站进行5篇文章的更新)。

同时在一个分站中还出现了文章中出现病毒的现象,按《网吧新空气分站代理合约》之中的第4条第6点:乙方需做好更新内容上的审核工作,严禁在系统中开通任何含有反动、赌博、暴力、色情(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黑客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并不以任何形式以甲方(网吧新空气)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一旦发现违反此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关闭乙方的加盟分站管理系统,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和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目前而言,乙方始终未能有效的履行双方签定的条约,网吧新空气可以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 依据《网吧新空气分站代理合约》中的第6条 违约责任中提到的:“如果乙方在运营期内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经营,而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令、法规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果乙方在运营期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名誉损失的时候,甲方有权利收回乙方的网站运营权。”网吧新空气决定收回所有分站的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

网吧新空气
2009年12月30日